春森翔课堂丨疫情影响下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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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关于疫情期间,生活当中未保价的贵重物品快递遗失怎么赔?
A
未保价物品丢失,消费者主张按实际价值赔偿需承担举证责任。
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负有将委托人托运的物品安全运至约定地点的义务。现快递公司运输的物品丢失,快递公司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Q
因疫情影响,购房人延迟支付房款是否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A
疫情防控措施一般不会影响金钱债务的履行,原则上购房人不能因疫情防控措施而免除迟延支付房款的违约责任。但如果购房人确有证据证明疫情防控措施对其支付房款构成实质障碍的,可以主张免责,比如因患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者被医学隔离且不具备支付条件导致确实无法按约付款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疫情影响发生前购房人已经存在迟延支付情况的,一般难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此外,购房人以不可抗力主张免责时,还应注意履行通知、及时减损以及提供证明的义务。
法律依据
Q
疫情之下,代收包裹意外遗失谁该赔偿?
A
代收人无偿保管过程中无重大过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快递公司仅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损毁、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在快件签收后又因为快件遗失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供稿律师介绍
周煜凯
浙江春森翔律师事务所四级律师
擅长领域:民商法(民间借贷、婚姻家事、劳动争议、侵权损害赔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网购买卖合同纠纷、企业合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和刑事诉讼等等;
工作态度:勤勉尽职、诚实信用、专业守时、求是创新!
电话:13588046115
浙江春森翔律师事务所
官网:www.chunsenxiang.com
2022年7月16日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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